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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升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充分发挥教学改革成果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优秀教学成果的推广和应用,现就做好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3年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结项要求
项目结项按照《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郑电职院〔2019〕66号)的规定执行。
(一)结项条件
所有立项项目结项时,项目主持人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总结,对照当初上报的《立项申请书》进行认真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填写《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项申请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项汇总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结项申请书应反映教学规律和特色,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对提高职业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产生明显效果。支撑材料包括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度较高的专著、教材、教案、发表的论文等,一般应是项目批准立项之日起取得的研究成果。
1.完成项目立项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计划和目标,形成完整的研究报告。项目理论结合实际,重视改革创新的实践效果,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成效。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评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2.以研究报告形式进行结项(重点项目不少于1.5万字,一般项目不少于1万字),重点课题结项必须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至少1-2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二)复核要求
申报单位负责本部门结项项目的结项复核,并形成书面复核意见。复核意见应能够说明项目研究解决的问题、研究的成效以及研究的质量和水平等。复核中,针对项目有重要信息变更或取消的情况,应如实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核意见随结项材料一并报送。
在结项复核的基础上,通过申报单位申请,教务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结项评审,通过后予以结项。结项结果由教务科研处发文公布,并颁发《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项证书》。
(三)成果使用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宣传媒介,积极对项目成果进行宣传、推广和转化,充分发挥其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和教育决策中的作用。
对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学术价值的成果要及时摘报各级有关管理部门,并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推广。
教务科研处将遴选一批优秀成果,作为申报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重点培育对象。各单位要加强成果推广的指导,为教学成果奖的成功申报奠定基础。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各单位应积极开展教改项目结项工作。
2.材料报送:各有关部门提出书面验收申请、提交纸质结项汇总表各2份,项目主持人提交纸质的结项申请书、佐证材料(单独装订)等一式3份,每个项目材料单独装袋;原定时间未完成的项目需要填写延期结项说明书,由各单位统一报送。以上材料连同电子版,2025年11月14日前报教务科研处。
教务科研处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2: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项申请书
附件3:太阳成集团tyc7111cc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项汇总表
附件4:太阳成集团tyc7111cc项目(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
附件5:项目(课题)延期结题的情况说明
附件6:原创性